蘭蒂斯城小區8號樓前,黑色轎車擋風玻璃被高空拋下的酒瓶砸出一個大洞 華商報記者 張喆 攝
  停在樓下的車被砸了,是住在同一棟樓的鄰居墜下的啤酒瓶砸的,這讓家住西安城東蘭蒂斯城小區8號樓的張先生憤怒不已。
  >>車主:下樓查看時又遇高空拋物
  11月6日晚,張先生將車停放在小區8號樓樓下後回家休息。“早晨6點多,我被我的汽車警報聲吵醒。”昨日下午,張先生說,他趕緊下樓查看,剛走到樓口,眼睜睜看到一個白色的東西又從上頭掉下來砸在他的車前擋風玻璃上。張先生走近愛車查看,發現車前擋風玻璃被砸壞,而砸在車上的東西是兩包用塑料袋包起來的啤酒瓶。
  因天色尚早,張先生並未發現啤酒瓶到底是哪戶人家扔下來的,只好先聯繫保險公司,但他並未選擇報警。
  昨日,華商報記者在蘭蒂斯城小區8號樓下看到,張先生的車前擋風玻璃已被砸穿,引擎蓋上一堆碎玻璃碴壓著兩個白色塑料袋子。
  >>居民:該小區常有高空墜物
  據華商報記者瞭解,蘭蒂斯城小區是一個新建成不久的安置小區,業主多為附近沙坡村村民,入住率尚不太高,不少業主將房屋出租出去,小區人員較為複雜。
  華商報記者在該小區7號樓電梯口看到多個通知,其中一份《關於高空拋物的溫馨提示》稱,近期有業主反映,個別樓宇有住戶往樓下扔雜物的現象,對個別業主的車輛造成損害。這份溫馨提示還提到,高空拋物不僅是不文明行為,會對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極大威脅,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責任人不明確的,整棟樓或整個單元均會被列為責任人。
  走訪中,多名業主向華商報記者反映小區內高空墜物事件時有發生。7號樓業主羅先生表示,這個小區物業的管理並不嚴格,但業主之間又不好相互干涉,“都不知道上面住的是些啥人,反正經常有人從高處往下扔東西。”
  對此,該小區物業辦一女工作人員稱,事前物業已做過宣傳,併在樓口張貼警示,目前發生問題,他們也沒辦法。
  >>走訪:小區高空墜物現象多發
  華商報記者走訪瞭解到,西安有不少小區都曾出現過高空墜物砸傷車輛的現象,雁塔路附近的後村小區就曾多發高空拋物事件,還曾有人因此而受傷。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在後村小區看到,每個單元門口都掛著一個亮黃色的牌子,上面“嚴禁高空拋物”的字樣十分醒目。該小區一名業主說:“之前是有過高空拋物現象,但現在沒有了。”
  “是曾有人受過傷,但不是直接砸中,而是酒瓶摔碎後,碎玻璃傷及到幾米外的人,最後也沒查出到底是誰扔的。”後村小區物業辦負責人蘇經理稱,此類現象多發的小區里,住戶多為臨時居住,並不在乎小區的秩序有多良好;另外,拆遷後入住高樓的城中村村民,由於拋扔垃圾的習慣,在入住高樓後一時難以改掉,會隨手將雜物拋出窗外,並不會意識到危害性。
  蘇經理表示,後村小區物業辦兩年來加強高空拋物危害性的宣傳,業主與租住居民已經慢慢提高了認識,此類現象已不多見,“偶爾有扔垃圾的事,但已基本杜絕。”
  >>律師:高空拋物致傷亡可追究刑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陝西仁和萬國律師事務所餘偉安律師表示,高空拋物在造成人身傷亡和重大財物損失的嚴重後果的情況下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責任的問題。根據高空拋物造成人身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程度以及拋物者的主觀惡意程度,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過失致人重傷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
  華商報記者楊德合
  (原標題:高空墜下啤酒瓶 樓下車輛被“毀容”(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c01bcyfc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