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15日消息(記者孫瑩)國有企業改革一直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由於決策機制不規範、不透明,也引發了一些腐敗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專職審委會委員、執行局局長劉貴祥建議,今後對重大國有資產流失的案件提起公益訴訟。
  劉貴祥今天(15日)在中國人民大學2014年中國資本市場法治論壇上坦言,上一輪國企改革產生的糾紛到現在還有遺留問題,有的官司已經打了十幾年。
  劉貴祥:申訴的,申請再審的大量案件還存在。既不是公司合併,也不是公司分立,“四不像”,把一個企業的資產剝離出去,這塊資產沒著落了,所以當原公司的債權人要求實現他的債權的時候,這塊資產剝離出去了,又沒有人持有股權,當有人持有股權的時候,等於說資產形式發生了轉化。
  按照法律的規定,法院可以判決改製的企業在接受資產的範圍內對原債權人承擔責任,但是會造成改製後的股份制企業資本減少,新的債權人的最低保障又沒有了。劉貴祥強調,新一輪的國企改革必須依法治路徑進行。
  劉貴祥:要把各方相關利益,包括債權人、股東,充分平衡到,發生糾紛它有個著落,不要出現我們最後定奪的時候,總有一方的利益沒有辦法兼顧到的情形。
  劉貴祥建議,應該按照四中全會決定的要求,儘快研究、設計相關制度,對重大國有資產流失的案件提起公益訴訟。
  劉貴祥:國有資產流失,提起公益訴訟的,我覺得首當的,有資格提起的應該是檢察機關,當然也不能排除其他主體,如國資委行不行?都是可以考慮的,把這個提到議事日程,設計個制度,已經到了時機了。  (原標題:最高法專職審委會委員建議對重大國有資產流失案件提起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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